725新政后,入户或成为投资东莞的唯一选择。
重温新政重点:
1、非莞籍首套房(新房/二手)需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;2套须3年内连续2年以上社保。
2、非莞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,禁止购买第3套。
3、证满3年方可转让。
4、异地公积金贷款,需要本人或配偶是莞籍。
我们发现,最重要四点,针对的都是非莞籍人士。
东莞人买房,没有社保要求,新房限购2套,二手不限购但限贷。
可以说新政重在保护刚需,抑制短期投资客,稳定东莞房地产市场。同时还能一定程度提升落户意愿,改善东莞人口结构。
不得不说,引导落户效果已经达到。这两天问房视君如何才能落户的群友,很多。
但迁户口,不仅是为获得购房名额,更多是为了享受更好的城市配套,比如孩子上学,可以选择公立学校入读,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等。
房视君梳理了五大入户东莞的方式方法,需要的小伙伴收好~
五大法则,东莞欢迎你
一、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“两个五年”
二、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
三、企业自评人才入户
四、投靠入户
五、其他入户
一
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“两个五年”
2018年9月7日,《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》对外发布,针对稳定居住就业入户(即“两个5年”入户)出台具体实施细则。
一、申请条件
1、持我市有效《广东省居住证》且累计时间满5年(60个月)。
2、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(60个月,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)。
Ps: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,与申请人共同居住、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18周岁以下)可一起随迁。
二、迁入地址与申请地点
1、申请将户口迁入至本市自有房产中。
2、无自有房产的,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。
3、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,将户口迁到镇街(园区)新型社区。
二
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
《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2019年10月,《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》发布新十项准入条件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2020年1月14日已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,也就是说,今年内人才入户政策将更新。
先来看看目前依然生效的人才入户申请条件。
一、基本条件。
申请入户我市,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:
1.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2.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;
超生的,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,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;
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,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。
3.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
二、人才准入条件。
符合基本条件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,不作年龄限制),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,可提出入户申请。
1.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
2.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;
3.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;
4.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;
5.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;
6.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,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;
7.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;
8. 本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;
9. 来莞创业、就业,且未在国(境)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;
10.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,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;
11.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、依法纳税、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;
12.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。
本细则所称“以下”不包含本数,“以上”均包含本数。
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,按照《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》规定,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。
三
企业自评人才入户
《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企业自评人才申请条件如下:
一、企业条件
在我市登记注册,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:
1.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2. 国家级、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。
3. 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。
4.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。
5.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。
6. 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。
7. 镇街重点发展企业。
第 1 至 6 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,第7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。要求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。
二、个人条件
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,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,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。
1、基本条件。
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:
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②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;超生的,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 5 年,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;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,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。
③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
④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1 年。
2、资格条件。
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,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:
①最近 24 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 1000 元。
②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。
③参加市、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。
④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。
⑤近 5 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。
⑥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。
四
投靠入户
2016年8月,东莞印发《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提到要放开直系亲属投靠。
逐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。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龄、年龄等条件限制,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注意,只要父母任意一方为东莞户籍,即可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新生儿入户。
五
其他入户
在东莞高等院校入读、考入东莞公务员、随军安置、华侨回国安置等情况入户东莞等。
来吧,一起成为东莞人!